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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丨一份建议,一份复函 经开法院搭建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沟通平台

发布时间:2023-12-07 16:02 来源:政治部 阅读:144

近期,经开法院在审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发现仲裁机构对涉及确认劳动关系的裁决事项作出了终局裁决,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承办法官及时向相关仲裁机构发出司法建议,指出发现的共性典型问题,为实现裁审有效衔接,统一裁判尺度标准提供有效路径。

案件简介——仲裁裁决存在的共性典型问题

 该院民事审判庭在审理某劳动者与某公司劳动关系确认纠纷一案中,发现仲裁机构对涉及确认劳动关系的裁决事项作出了终局裁决,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第十一条的规定,对明确规定不应作出终局裁决的案件作出了终局裁决,后市法院经审理对原仲裁裁决予以撤销。另外,在其他劳动争议案件中还存在裁决项中遗漏仲裁请求、计算错误,当事人姓名书写错误,日期抄写错误等问题,上述问题影响了裁审顺利衔接,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

能动聚焦 善用司法建议

 当前,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剧增,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矛盾加剧,仲裁机构和法院及时统一裁审阶段证据认定方法和原则、事实认定标准及依据,实现裁审有效衔接,统一裁审尺度标准具有现实必要性和紧迫性。针对上述问题,经开法院向相关仲裁机构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定期开展专题学习;二是举办疑难案件研讨会,提升案件处理效能;三是开展交流学习,丰富仲裁工作经验,多途径增强仲裁队伍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仲裁员的执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仲裁案件办案质量效率,减少进入诉讼案件量,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积极回复 加强裁审沟通交流

 仲裁机构在收到经开法院司法建议后及时组织专人进行核查,确认存在的错误,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对专、兼职仲裁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加大对仲裁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定期开展专题学习培训、举办疑难案件研讨会、加强裁审有效衔接,不断提高仲裁案件办案质效,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交流,进一步加强裁审有效沟通。

 近年来,经开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部署要求,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系统思维,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以司法建议小药方做好矛盾化解大文章,争取案件办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