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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法院发展“贯彻《准则》、《条例》,整顿纪律作风”专题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6-02-08 16:04 来源: 阅读:5242

为贯彻落实《准则》、《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自觉践行廉洁自律规范,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守司法廉洁底线,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根据武中法(2016)3号文件要求,2月4日上午,我院在二楼会议室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关于贯彻《准则》、《条例》、整顿纪律作风专题教育活动”进行动员。

会上,院纪检组长贾伟杰对我院2016年开展“贯彻<准则>、<条例>,整顿纪律作风”专题教育活动进行了全面布置。他强调专项教育活动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为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20日。在学习教育阶段,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准则》、《条例》及其他廉洁纪律规定,不断增强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在自查自纠阶段,要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个方面认真查摆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专项整治阶段要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决不手软;在建章立制阶段,要进一步完善我院各项管理制度,构建廉洁司法长效机制。

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邓永清在会上讲授了党课,带领全体干警一起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对其重要内容、观点进行了强调和解读。他指出《准则》和《条例》修改的背景为:一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基于我国现状和目前反腐形势的判断,修改《准则》、《条例》有利于保证政治生态的健康发展;二是当前我国法规建设滞后的需要。当前部分法规未对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这也是导致目前腐败多发易发的主要原因。邓院长指出新修订《条例》的5个特点:一是遵从党章。二是突出政治纪律。三是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四是重新划分违法违纪类型。五是体现十八大以来新要求、新成果。邓院长强调,全体干警一定要自觉践行廉洁自律规范,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守司法廉洁底线,努力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