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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敲警钟 庭审现场筑防线

时间:2026-08-04 阅读:25

近日,武汉经开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央企退休干部王某某犯受贿罪、洗钱罪一案,庭审现场,涉案企业员工、其他申请旁听单位人员及我院部分干警共计90余人参与旁听,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同时邀请公诉机关检察干警现场听庭,全程监督庭审活动,确保庭审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12月至2024年4月,被告人王某某在担任企业党委书记、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合作企业在供应商准入、业务承接、产品质量处置、货款拨付等方面提供便利并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企业贿赂款项共计97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逃避司法查处,王某某另通过借用他人银行卡收款、提现转存自用等方式,掩饰、隐瞒巨额赃款的来源及性质,实施洗钱行为,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推进庭审,充分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围绕案件事实、涉案金额、犯罪情节开展细致法庭调查,有序完成庭审各项环节,整场庭审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被告人王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当庭供认不讳,自愿认罪悔罪,表示不义之财不能拿,委托家人积极退赃缴纳罚金。

王某某依托长期任职形成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巨额财物,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彻底失守廉洁底线,不仅断送自身职业生涯,更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旁听干警及企业人员深受警醒、内心触动强烈。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本案为镜鉴,时刻敲响廉洁警钟,深刻吸取案件教训,严守党纪国法与规章制度,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此次公开庭审,充分彰显我院从严打击职务犯罪、持续推进司法公开的鲜明立场。下一步,武汉经开区法院将持续把庭审现场打造为法治教育课堂,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惩戒、震慑、教育综合效应,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守法诚信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