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刑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全区首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5名传销团伙头目当庭受审。本案涉案金额三千多万,涉案人数五百多人,一度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区检察院、公安局和工商局均组织人员全程观摩庭审活动。本次庭审也是我院刑庭落实《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改革庭审模式,探索庭审实质化进行的试点。
庭审中,公诉人利用多媒体展示的方式出示证据,审判长组织控辩双方采取“一证一举”的方式,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展开激烈辩论,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充分保障被告人和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审判长对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证据评议等环节进行繁简把控,促进控辩双方辩论围绕定罪、量刑等核心问题,实现争议焦点查明在法庭、证据评议在法庭,法庭辩论的质量与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整个庭审过程流畅、层次分明、各环节紧凑,合议庭对控辩双方出示的证据分别从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角度进行分析,展现了娴熟的庭审技巧。
经查明,本案五名被告人中有的是夫妻、有的是母女,传销组织正是利用非常珍贵的亲情、乡情、友情,教唆参与者以“一夜暴富”的心态骗亲朋好友加入,绝大部分传销参与者都是散尽钱财一贫如洗,甚至负债累累妻离子散。庭审中,五名被告人也泣不成声,对害人害己的犯罪行为悔恨不已。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