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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明得失 警钟长鸣律己心

发布时间:2014-10-31 16:13 来源: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阅读:4178

   

近日,我仔细观看了《以案为戒,警钟长鸣》警示教育展览,想起展览中领导干部的遭遇,让人心情沉重,看着他们的犯罪行为,阅读着他们的人生,他们哪一个没有一段辉煌的人生经历呢?他们都有过奋斗、有过拼搏、有过远大的理想和人生追求,而且取得了令人羡慕的成绩,但他们却在自己人生和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放松了思想改造,丧失了理想信念,迷失了人生航向,在个人私欲的驱使下,在权力、金钱、美色面前丧失了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置家庭而不顾,利用职务之便迈出了罪恶的脚步,一步步坠入腐败的深渊,最终沦落到身败名裂与家破人亡、身陷囹圄的下场,将所有的人生积淀和奋斗成果,付诸东流,葬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辜负了家人的期望,令人痛惜。

  为什么这些原本是党的好干部却被逐渐腐蚀进而走向犯罪的深渊呢?这引发了我的深思,他们在权力地位不断提升的同时,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重大偏移,从而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走向了腐败。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案为鉴,可以明得失”。这些案例,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对自己的触动不仅局限在个人廉洁方面,推及为人行事,它犹如一面镜子,给自己诸多思考。

  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人民法院工作中最根本的价值追求。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理论武装和思想改造,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水准和自觉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影响的能力,时刻牢记宗旨,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特别是在执法办案中要坚持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不为利益所惑”。

  二是要增强法纪观念,培育自律精神。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人民法院的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树立起法律红线不能触碰、制度底线不可逾越的观念,坚决做到任何情况下都绝不越雷池半步。同时,要管好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珍视自己的人格尊严,守住做人和为官的道德底线,坚决做到不该吃的饭不去吃,不该拿的东西不去拿,不该做的事情不去做,始终坚持对国家的法律负责,对人民的利益负责,对家庭的平安负责,对自己的前程负责。

  三是要强化监督举措,注意防微杜渐。法院要牢固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的执政理念,对司法领域的任何腐败现象都要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切实维护人民法院队伍的纯洁性。工作中,要积极引导广大干警择廉交友,妥善处理好友情与权力的关系,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站稳立场,防微杜渐,切实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同时,要充分发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廉政监察员的监督作用,坚决纠正在少数干警身上残存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慵懒奢散”等司法不正之风,努力塑造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的良好司法形象。

  总之,要以整治“四风”问题为切入点,密切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从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深入查找自身“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净化自己的思想,不断反省自己的行为,不断深化对司法权来源和性质的认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按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切实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