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凌同志,女,1976年1月出生,1999年参加工作,现任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经庭审判员。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她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勤政廉洁,以自己的智慧和汗水换来了一项又一项的殊荣:2001年至2005年市法院优秀书记员,2006年度和2008年度武汉市优秀公务员,2009年度市法院优秀法官、2010年市法院办案标兵,2011年被评为省委政法委优秀党员。她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无限热爱,扎根审判一线13年,谱写了一曲感人的正义爱民、勤政廉洁之歌。
心系民生,换位思考解民难
老百姓的心声就是法官努力的方向。作为一名长年工作在基层法院一线的审判员,刘晓凌法官始终心怀民生,践行“司法为民”。她深刻认识到,“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空话,而必须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特别是对那些弱势群体,更应该关心他们的生活,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2012年1月初,时值农历春节前夕,数十名农民工因开发商拖欠数月工资,欲围堵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开发区法院主动引导这些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本来休假的刘晓凌得知情况后,主动提出牺牲休假时间,与其他几位同事加班加点工作一直到深夜,于当天晚上就将拖欠的83万元工资当场发放给所有农民工。有的人问她:你本来休假时间就不多,还跑来帮忙,图个什么?她只是淡淡一笑,回答道:“这些农民工也是出于无奈。我换位思考,体会到他们的酸甜苦辣,就想真心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并没有想图个什么。”
其实,像这样为弱势人群排忧解难的事例在她的工作中屡见不鲜。在办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受害人因见义勇为身亡,留下一对孤儿寡母,无依无靠。受害人的继承人作为原告试图通过法律维权,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仅解决了被告人承担的5万元民事赔偿,远远不能将受害人的子女抚养成人。看到这对孤儿寡母的情形,刘晓凌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克服被告身份不明的困难,从见义勇为受益人补偿的角度找到了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并积极寻求社会救济,最终帮助这对孤儿寡母取得了应得的利益。事后,同事们对刘晓凌帮助这对母子走出困境表示赞许,她只是轻轻一笑,继续投入工作。
主动办案,深入调查保公正
主动深入现场,出门办案是刘晓凌办案的一大特点。有的同志对此不理解,认为现在案件多,压力大,到现场调查耗时费力,不如坐堂办案更加省时省力。刘晓凌却认为,要实现司法公正,必须勤跑腿,多调查,克服不利因素,创造有利因素,把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2011年4月,马某因与武汉某科技公司就马某之子非因公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问题发生纠纷,经仲裁败诉后诉至法院。刘晓凌接手该案后没有急于开庭,而是先认真深入调查。她发现,马某之子确实与某科技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由于马某提供证据不足,而武汉某科技公司称马某子之不是公司员工,与马某之子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不愿意配合法院调查取证,如不能证明诉讼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将很难维护马某的合法权益。刘晓凌法官一方面多次走访该科技公司老总和员工,努力做思想工作,寻求该科技公司的配合,一方面亲自到工商局、公安局、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单位调查取证。功夫不负有心人,刘晓凌法官从该科技公司一名财物室员工处获得一份载有该公司支付马某之子工资的工资单,并收集到该科技公司老总与死者家属的电话记录等证据,最终促成本案证据链的形成。面对充足的证据,被告某科技公司无可辩驳,该案随即迎刃而解。
善于调解,定纷止争促和谐
刘晓凌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总结出了一条经验,那就是办理案件以调解为先,能调就调,不能调就尽快下判。调解结案不仅可以提高办案效率,还能通过比较缓和的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特别是对于处理群体性矛盾纠纷,使用调解方法更有利于办案效果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如被告某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未按约定退还燕某等298户业主的装修押金、结构保证金、许可证押金及出入证押金等费用,燕某等298户业主遂诉至法院。刘晓凌作为承办法官了解到,该物业公司由于资金周转问题,迟迟没能退还业主缴纳的装修押金等费用,如果不能满足298户业主的诉请,很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但是如果一下子要物业公司拿出那么多钱来,势必导致公司亏损甚至破产。经过认真分析,刘晓凌发现诉讼双方虽然存在争议,但是仍然有可以调解的余地。为了双方利益“共赢”,刘晓凌顶着夏天的烈日往返于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耐心地做调解工作,细心地与双方协商退费方案。10多天过去了,刘晓凌人被晒黑了,嗓子也沙哑了,但仍然坚持调解。终于,在她的努力调解和耐心工作下,该物业公司与298户业主达成了调解协议,按约定分步奏退还业主的装修押金等费用。该物业公司负责人感慨地说:刘法官辛苦了,我们就算有困难,于法于情都应该相信刘法官,按约退钱。
自担任审判职务以来,刘晓凌共办结案件964件,其中65%都是调解结案,而群体性案件调解结案率更是达到95%。
勤奋敬业,廉洁自律显本色
“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就是卓越”,这是刘晓凌对待工作的一贯看法。作为一名女性,由于工作压力大,缺乏审判经验,家里还有小孩需要照顾,所以在担任审判职务的头一个月,刘晓凌还是有点不适应。但是她利用一切时机,加紧学习,白天吃饭和晚上睡觉都想着如何把案子办得又快又好。一年下来,她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由外行转为内行,从内行成为业务骨干。办案第一年就结案超百件,第二年结案数达到286件,之后连续每年结案数都在200件以上。目前共结案964件,年均结案数达241件,平均结案率95%,无一超审限、无一申诉上访。这成绩的背后,凝结着刘晓凌为之付出的无数心血。2010年起,除了日常的案件审理之外,刘晓凌还负责军山巡回法庭的工作,每周四都要到远城区办案和就案普法,没有一次间断。她刚一到任就妥善处理了一起渔池腾退纠纷,将矛盾的控制端口前移,不但解决了农业生产的要求,还避免了二村之间的矛盾升级后果。
做一名品格高尚、公平廉洁的法官,一直是刘晓凌的职业追求。多年来,她审理案件近千件,接待当事人数千人,从未接受过当事人的馈赠。她常说:“法官得讲情理,更得讲原则,对待当事人送礼,即使是一点点的小东西也不能收。”在法院工作十三年,她从没有因工作作风及廉政问题受到投诉。一次,一名原告的母亲为了感谢刘晓凌判他儿子胜诉,送来一篮子鸡蛋。刘晓凌笑着说:“您不用这么客气,依法为百姓办案,这是我们分内之事。您生活不宽裕,还拿这么多鸡蛋来送给我,我十分感动,但是我们有纪律,不能拿当事人的一分一毫,您留着这些鸡蛋卖钱补贴点家用吧。”几句简单的话,既坚持了原则,又考虑了老人的实际,老人听了是那样的温暖贴心,连声说好。
作为一名法官,刘晓凌同志在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辞辛劳,勇于承担重任,以自己公正高效、一心为民、勤奋廉洁的工作赢得了一个个当事人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