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一年了,我们终于见到了孩子,感谢法官,我们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向法官鞠躬道歉。”亮亮(化名)的外公外婆泪流满面地向执行法官道歉道。近日,经开法院“柔性说理”+“强制措施”双管齐下,顺利执结一起矛盾尖锐的抚养权纠纷,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2017年,王某(男)与张某(女)生育一子亮亮。双方因感情破裂在民政局登记离婚,离婚后亮亮一直随王某共同生活。2023年,亮亮到了上小学的年龄,王某让亮亮入读了寄宿制的私立小学。亮亮住校后,张某及其父母一直未能见到孩子,遂以抚养权纠纷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综合考虑亮亮的成长环境等因素后判决由母亲张某抚养。但判决生效后,王某仍不履行义务,也拒不告知亮亮就读的学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配合执行,但王某予以拒绝。考虑到孩子年仅7岁,若机械执行,可能会对其造成身心上的伤害。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亮亮上学和生活的稳定,执行法官多次耐心劝导王某,让其知晓利弊得失,并明确告知其拒不配合生效法律文书将会面临的后果。但王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履行。
在此期间,张某的父母也因长期见不到外孙,情绪激动地要求法官立即调查小王就读的学校,要去学校“抢孩子”。王某的不配合,孩子外公外婆的不理解,让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为了尽快化解纠纷,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执行法官迅速调整执行方案。一方面,对拒不履行义务的王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防止其将孩子带离武汉;另一方面,对其采取预拘留措施,迫使其配合执行。在强制措施的强大压力下,王某终于松口,主动说出亮亮就读的学校,并将孩子交由张某抚养。时隔一年再次见到孩子,亮亮外公外婆泪流满面,不停地向执行法官致谢。
涉抚养权纠纷强制执行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难点,因案件执行标的特殊性,不能“硬碰硬”,需要在情与法之间把握平衡。经开法院秉持“以执促行、以行护执”的理念,通过刚柔并济,法理与情理兼顾的方式,让执行有力度又有温度,最大程度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