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风机净化机项目
询价公告
一、询价条件
1、项目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风机净化机项目
2、需求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风大道221号)院内。
2、询价范围:院内风机净化机项目(具体在提交报名资料通过审核后,通过到院或者在线方式向项目联系人获取)。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约及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
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纳税人经营企业。
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信用要求:根据国家及省相关规范性文件精神,对属于失信主体的报价活动予以限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1)报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报价人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报价人的信用状况由询价人或询价机构进行查询确认。报价人的信用状况只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报价时间:自发布询价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5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备注:风机净化机项目)。
3、报名所需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③其他证明投标人资质材料或项目经验的材料。
五、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221号法院
联系人:李志鹏
邮箱:247679476@qq.com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