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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海英

发布时间:2014-10-31 15:51 来源: 阅读:4131

   

付海英同志现任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多年来一直默默地奋斗在刑事审判工作岗位上。作为我院刑事审判的业务骨干,政治上她立场坚定、识大体、顾大局;作风上她廉洁自律、克已奉公、文明办案;工作中她以身作则、爱岗敬业、勇挑重担、精益求精。

她多次荣获市、区办案能手、先进个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政法综治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在2009年、2011年两度被评选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

辛勤工作办案成绩突出

面对法院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付海英同志以庭长身份率先垂范,主动承担了刑庭的所有大案、要案以及新型案件的审判工作,带动全庭干警全身心投入刑事审判工作,她用自己踏实的工作和辛勤地奉献,带动着我院刑事审判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为了保证案件如期审结,她长期超负荷加班办案,任劳任怨。除批改全庭法律文书、庭务管理工作之外,2012年,她个人审结刑事案共65件,2013年,她个人审结案件达73件,自她担任刑庭庭长工作以来,年年如此。如此大的工作压力下,她几乎每天从上班到下班,一刻不停,在办公室、审判庭、看守所、检察院,人们常看到她忙碌的身影,就这样,她不仅出色的完成了自身工作任务,还带动整个刑事审判庭不断进步,2012年度我院刑庭被推选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

宽严相济全力化解矛盾

在办案过程中,付海英同志认识到刑事审判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是在化解社会矛盾,其化解社会矛盾方式是多样的,体现在刑事审判的每一环节中,具有自身的司法能动性。今年,她审理的肖某某等八人涉嫌盗窃、抢劫、故意伤害一案,别人看到的只是被告人多、案情复杂,她却将其视为一个展示我院刑事审判工作水平的“契机”。在审理过程中,她充分将刑事审判的司法能动性应用到案件审理的每一环节中,在送达时注重向各被告人进行法律教育,在庭审时召集社区代表参与旁听注重寓教于审,在判决书中注重证据分析和法理说明,在量刑时注重合理量刑,在宣判时注重法律释明,成功审结该案,多名被告人在庭审接受教育时痛哭流涕,表示认罪服法;旁听的社区代表也深受触动,表示要遵纪守法,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公正执法审慎细致办案

多年的刑事审判工作与实践,付海英同志深知刑事审判的神圣和严谨。基层人民法院的刑事法官虽未掌握着一个人生杀予夺的大权,但也肩负着惩恶扬善,实现社会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在人民群众眼中是正义的化身,惩恶的使者。刑事审判涉及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利益等基本权利。因此,对任何一件刑事案件,无论大小,她都认真对待,小案当成大案办,简单案件当成复杂案件审,卷宗材料仔细看,证据材料认真审,严格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使所办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力争把案件办成“铁案”,坚持不错办一案,不错判一人。2011年,她审理一起对本区社会稳定有极大影响力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黄某某等七人涉嫌抢劫一案。庭审中,检察机关以绑架罪提起公诉,但被告辩护人则坚持认定应以非法拘禁罪定刑。在审理过程中,她认真分析案情,细致查看案卷,发现被告人虽有胁迫被害人的犯罪行为,但仍应属于以胁迫手段当场抢劫被害人财物,最终以抢劫罪定刑。此案最终被市法院评选为2011年度全市法院十大精品案件。

感化拯救未成年人犯罪

付海英同志充分认识到,由于犯罪主体的特殊性,未成年人案件比普通刑事案件的审理更须多费心思,多花精力。为了解未成年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社会交往、犯罪前的表现,她对每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给自己多加了几个必须:必须到未成年被告人社区、学校了解情况;必须做好判决前的法律教育;必须对走出社会的未成年人罪犯回访。在审理过程中,她坚持宽严相济、寓教于审,依法审判,既体现法律尊严,又体现法律的教化功能,融教化于审判,2011年至今,她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件,无一上诉案件。同时她还通过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利用各种方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知法、守法,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的这份努力,既感化了未成年被告人,也大大地调动了家庭、学校、社区对未成年人罪犯关心和拯救的多方合力,因此法院刑庭也于2012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少年维权岗”。

廉洁自律树立公正形象

法官手握大权,处在社会矛盾和重大纷争的“风口浪尖”上,必须廉洁自律、正身守道。法官有气节、有操守,才能不为财动、不为情动、不为名动、不为利动、不为苦动、不为难动。法官只有廉洁自律,洁身自好,超然物外,才能做到明察秋毫,明辨是非,无私无畏。干干净净做人,堂堂正正办案是付海英同志人生和工作的准则。在工作中她始终摆正自己的位置,时刻提醒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杜绝“吃、拿、卡、要”腐败现象和“冷、横、蛮”的工作作风。严格依法办事、平等待人、公平做事,不做有损法院形象的事,遵守国家法律和廉政纪律,面对当今社会的种种诱惑,她以一名法官的职业道德标准及人格筑牢了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树立了一名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