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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丨楚天都市报:慧眼辨真伪,当事人伪造证据受处罚

发布时间:2024-03-11 09:39 来源:政治部 阅读:110

“郑法官,您的细致和公正挽救了我们公司,您的慧眼让我们公司少损失几百万啊!”这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了确定工程价款,原告公司此前申请了司法鉴定。

202168日中午,由于原告、被告第一次提交的施工证据不足,需要进一步补充提交,我匆匆吃了几口饭便赶回法庭,一进入法庭就看到原告、被告都抱了满满一大箱证据,不禁感叹这又是场持久战。一切都在有条不紊中进行,突然,原告提交的一组施工现场照片引起了我的注意。

原告此前就提交过这组照片,现在怎么又提交一次?事出反常必有蹊跷。于是我翻看原来的卷宗,发现之前的照片上没有钢板桩,路两边也没有碎石,但新提交的照片上却都有,明显是PS过的。我询问原告是否伪造了证据,对方予以否认。我果断将相关照片做了封存。质证结束后,我单独会见原告,再次严肃地告知提交伪证的法律后果。原告几经犹豫,终于承认他们为了多鉴定工程款,伪造了照片和几份合同。后来我询问鉴定机构得知,若这一虚假证据未被发现,工程款将会多鉴定出300余万元。

最后,我院综合考量原告可能获得的非法利益及认错态度,决定对其处以罚款50万元。原告承认错误,主动缴纳了罚款,并重新提交真实证据。鉴定结果出来后,我几番组织原告、被告到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当场履行完毕。

我深知作为民事审判法官,不仅要熟记数量庞杂的法律法规,更需要有一双甄别真伪证据、辨明虚假诉讼的慧眼,不放过任何可疑的蛛丝马迹,才能作出公正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