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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战果

发布时间:2018-12-24 15:34 来源:刑庭 阅读:806

近日,我院刑庭对被告人余生木、余声元、万胜洪、孙胜华、曹东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公开宣判,此案为区政法委督办案件,也为我院扫黑除恶第二案,此案的顺利审结预示着我院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被告人余生木、余声元、万胜洪、孙胜华、曹东因未承接到某工程项目,为争夺工程项目表达不满,多次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威胁,并拦截、恐吓、阻挠川工程项目的施工,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我院分别对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刑期。

为审理此案,刑庭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案,在年底结案压力巨大情形下,将该案予以优先办理,不足一个月审结此案,为快结此案,庭长及承办法官多次通宵达旦工作至凌晨,牺牲周末时间赶文书,顺利完成区政法委结案时限要求。注重裁判质量。由刑庭庭长、副庭长、入额法官组成专业合议庭,多次召开庭务会研究此案,制定详尽的庭审方案、庭审提纲,落实“三项规程”与庭审实质化要求,召开庭前会议对程序性事项予以固定、对无争议事实予以确认、归纳争议焦点,庭审时通知4名证人、被害人出庭,充分尊重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对其合理意见予以采纳。

    今后,我院将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态势,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坚持打早打小、依法严惩方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