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5年第十一期)
时间:2025-12-17 阅读:212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确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名下财产情况,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成果,维护司法权威。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查找被执行人王慧慧、谢建安可供执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其他财产权益等)。悬赏被执行人名单如下:
执行案号:(2025)鄂0191执恢665号
执行依据:(2018)鄂0191民初4156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王慧慧
身份证号:4224321981****4022
户籍地:湖北省京山县罗店镇仁和村三组332号
被执行人:谢建安
身份证号:4209821980****4934
户籍地:湖北省安陆市巡店镇武马村8-25
应执行标的额:人民币288625.27元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款的10%(以人民币28862.5元为上限)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12月17日起至2026年12月16日止)。悬赏有效期外举报财产线索的,不予支持悬赏奖励。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外,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且经查证属实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悬赏金额自行分配。
二、查找被执行人李祥斌可供执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其他财产权益等)。悬赏被执行人名单如下:

执行案号:(2025)鄂0191执3613号
执行依据:(2024)鄂0191民初10270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李祥斌
身份证号:6422211986****3092。
现住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388号金地城E4栋402室
应执行标的额:借款人民币529,389.29元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款的5%(以人民币26,500元为上限)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12月17日起至2026年12月16日止)。悬赏有效期外举报财产线索的,不予支持悬赏奖励。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外,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且经查证属实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悬赏金额自行分配。
三、查找被执行人芯安微众(上海)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可供执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其他财产权益等)。悬赏被执行人名单如下:
执行案号:(2025)鄂0191执5135号
执行依据:武开劳人仲裁字【2025】748号法律文书
被执行人:芯安微众(上海)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MH12
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2MB地块湖北文创科技企业孵化器(集-WCKJ-CD2116)
应执行标的额:人民币71432.33元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款的10%(含税费,人民币7143元为上限)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12月17日起至2026年12月16日止)。悬赏有效期外举报财产线索的,不予支持悬赏奖励。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外,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且经查证属实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金额的10%(含税费,悬赏金额以人民币 7143元为上限)予以奖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悬赏金额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声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个人(单位)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被执行人的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27-84733833、027-84738587、027-84738580
联系人:王法官、林法官、陈法官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