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5年第二期)
时间:2025-03-19 阅读:16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确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名下财产情况,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成果,维护司法权威。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查找被执行人张萌可供执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其他财产权益等)。悬赏被执行人名单如下:
执行案号:(2024)鄂0191执2783号
执行依据:(2024)鄂0191民初3375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张萌
身份证号:1310821995****054X
户籍地: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南曹庄村622号
应执行标的额:人民币款95599.7元及逾期利息(以本金95599.7元为基数,自2024年2月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款的5%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3月19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止)。悬赏有效期外举报财产线索的,不予支持悬赏奖励。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外,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且经查证属实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悬赏金额自行分配。
二、查找被执行人匡元俊可供执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其他财产权益等)。悬赏被执行人名单如下:
执行案号:(2024)鄂0191执3912号
执行依据:(2023)鄂0191民初6571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匡元俊
身份证号:4130291981****1735
户籍地:河南省信阳市新县新集镇京九路
应执行标的额:人民币200000元及利息(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四倍分段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其中150000元从2021年3月25日起算,50000元从2021年9月12日起算)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款的5%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3月19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止)。悬赏有效期外举报财产线索的,不予支持悬赏奖励。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外,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且经查证属实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悬赏金额自行分配。
三、查找被执行人高翔可供执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其他财产权益等)。悬赏被执行人名单如下:
执行案号:(2025)鄂0191执61号
执行依据:(2024)鄂0191民初5921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高翔
身份证号:4201051972****4233
户籍地: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玫瑰园东村28号4楼1号
应执行标的额:人民币2290000元及资金占用损失(1.自2020年5月22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为221353元;2.自2024年3月26日起,以本金229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3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款的5%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3月19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止)。悬赏有效期外举报财产线索的,不予支持悬赏奖励。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外,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且经查证属实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悬赏金额自行分配。
四、查找被执行人武汉艾儿思查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可供执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其他财产权益等)。悬赏被执行人名单如下:
执行案号:(2025)鄂0191执201号
执行依据:(2024)鄂0191民初5613号民事调解书
被执行人:武汉艾儿思查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MA4K21946L
工商登记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1628号武汉天地企业中心5号1栋25-5室
应执行标的额:人民币1000000元及违约金(以100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6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支付至款清之日止)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款的10%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3月19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止)。悬赏有效期外举报财产线索的,不予支持悬赏奖励。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外,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且经查证属实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悬赏金额自行分配。
五、查找被执行人刘正球可供执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其他财产权益等)。悬赏被执行人名单如下:
执行案号:(2025)鄂0191执509号
执行依据:(2024)鄂0191民初537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刘正球
身份证号:4224231963**** 0095
户籍地: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斗湖堤镇孱陵居委会一组
应执行标的额:人民币205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205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14日起按照年利率6%为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款的10%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3月19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止)。悬赏有效期外举报财产线索的,不予支持悬赏奖励。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外,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且经查证属实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悬赏金额自行分配。
六、查找被执行人林文钦可供执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其他财产权益等)。悬赏被执行人名单如下:
执行案号:(2025)鄂0191执367号
执行依据:(2024)鄂0191民初5625号判决书
被执行人:林文钦
身份证号:4451221984****005X
户籍地: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应执行标的额:人民币76755.15元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款的10%(含税费,人民币 7675.15 元为上限)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3月19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止)。悬赏有效期外举报财产线索的,不予支持悬赏奖励。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外,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且经查证属实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金额的10%(含税费,悬赏金额以人民币 7675.15元为上限)予以奖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悬赏金额自行分配。
七、查找被执行人伍浩可供执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其他财产权益等)。悬赏被执行人名单如下:
执行案号:(2023)鄂0191执2734号
执行依据:(2022)鄂0191民初8479号判决书
被执行人:伍浩
身份证号:4201041979****4317
户籍地: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跃进村29号3楼5号
应执行标的额:人民币214,845.33元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款的10%(含税费,人民币21484.53元为上限)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3月19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止)。悬赏有效期外举报财产线索的,不予支持悬赏奖励。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外,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且经查证属实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金额的10%(含税费,悬赏金额以人民币21484.53元为上限)予以奖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悬赏金额自行分配。
八、查找被执行人李圣可供执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其他财产权益等)。悬赏被执行人名单如下:
执行案号:(2025)鄂0191执514号
执行依据:(2024)鄂0191民初7491号判决书
被执行人:李圣
身份证号:4201031992****081X
户籍地: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应执行标的额:人民币195823.24元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款的20%(含税费,人民币39164.65元为上限)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3月19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止)。悬赏有效期外举报财产线索的,不予支持悬赏奖励。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外,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且经查证属实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金额的20%(含税费,悬赏金额以人民币 39164.65元为上限)予以奖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悬赏金额自行分配。
九、查找被执行人王艳可供执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其他财产权益等)。悬赏被执行人名单如下:
执行案号:(2025)鄂0191执852号
执行依据:(2024)鄂0191民初9484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王艳
身份证号:4210831977****0040
户籍地:武汉市汉阳区三角湖路25号万科金域蓝湾2-5栋1-3303号
应执行标的额:人民币7450.40元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款的13%(含税费,人民币1000元为上限)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3月19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止)。悬赏有效期外举报财产线索的,不予支持悬赏奖励。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外,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且经查证属实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金额的13%(含税费,悬赏金额以人民币1000元为上限)予以奖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悬赏金额自行分配。
十、查找被执行人杨开金可供执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其他财产权益等)。悬赏被执行人名单如下:
执行案号:(2024)鄂0191执3590号
执行依据:(2024)鄂0191民初1613号判决书
被执行人:杨开金
身份证号:4203231977****1231
户籍地:湖北省竹山县
应执行标的额:人民币37690元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款的10%(含税费,人民币4000元为上限)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3月19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止)。悬赏有效期外举报财产线索的,不予支持悬赏奖励。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外,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且经查证属实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金额的10%(含税费,悬赏金额以人民币4000元为上限)予以奖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悬赏金额自行分配。
十一、查找被执行人武汉市洪山区鑫全城汽车维修中心、王崇珍可供执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其他财产权益等)及被执行人王崇珍的下落。悬赏被执行人名单如下:
执行案号:(2025)鄂0191执355号
执行依据:(2024)鄂0191民初6737号判决书
被执行人:武汉市洪山区鑫全城汽车维修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崇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111MA4E5RR26L
被执行人:王崇珍
身份证号:4211211988****201X
户籍地:湖北省团风县淋山河镇丁当村
应执行标的额:人民币193760.8元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款的10%(含税费)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3月19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止)。悬赏有效期外举报财产线索的,不予支持悬赏奖励。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外,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且经查证属实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金额的10%(含税费)予以奖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悬赏金额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本院郑重声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个人(单位)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被执行人的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27-84738476、027-84738587、277-84733833、027-84739155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