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军山新城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相邻用水、排水纠纷。被告因家里漏水导致原告家中天花板漏水,五年来双方一直协商解决此事,反复修补漏水处,但漏水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彻底解决,最终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庭。
庭审时,双方各执一词且情绪特别激动,原告认为被告未彻底修复漏水,导致住在楼下的原告四五年来一直受漏水困扰,虽然每次在与被告沟通后,被告修复了漏水问题,但均未能彻底修复,而被告认为自己发现漏水也一直在修复,并没有不管不顾此事。法官在庭上了解双方的诉求及争议焦点后,庭审结束后立马联系当地街道办和物业工作人员组织各方到现场勘查,固定案件事实后,法官现场释法明理,一方面告知原告邻里关系和谐的重要性,要给予被告合理的时间彻底解决漏水的问题,另一方面告知被告倘若不能及时彻底解决漏水问题,从而导致原告的损失继续扩大,届时所有的损失均需其承担,但最后双方对损失的金额均未能达成一致,后经法官多轮多次并借街道及物业工作人员的力量一起参与调解工作,最终原被告认为法院是在真真切切地化解矛盾,为他们在服务,被告同意本次彻底维修好漏水问题,被告当场承诺近期立马安排人员进行彻底修复,原告同意放弃已发生的相关财产损失,双方达成和解。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在履行审判职责的同时,还应站到群众中,积极妥善地化解矛盾纠纷。深入群众是一种拉近群众距离和脸对脸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通过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真正让矛盾不出村,站在群众的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
“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的关系有时犹如亲戚关系,邻里之间的矛盾化解有助于增进邻里和谐,也是作为人民法庭的职能之一。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下基层是手段,走进群众是方法,我们要将邻里纠纷化解在基层,本案虽小但事不小,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都饱含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与信任,一叶一枝总关情,“小案”连着大民生,我们要把群众的每一件小案放在心上,当成大案来办,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