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责令限期交出财产的公告(2025年第一期)
时间:2025-02-26 阅读:14
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我院已查封下列车辆,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为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责令被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将你(单位)名下车辆交付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转移财产的,将视情节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查封车辆下落线索。
特此公告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