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诉讼与仲裁共同参与、共同协作、高效便捷的多元解纷新格局,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10月17日,经开法院与武汉仲裁委员会共同签署《“诉讼+调解+仲裁”多元解纷合作备忘录》。武汉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武汉仲裁委办党组书记、主任罗平,市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尹为,经开区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钱乔,经开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覃兆平,武汉仲裁委办副主任李芊,经开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群,市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赵千喜,武汉知识产权快维中心主任丁科等领导出席签约活动,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王丰伟主持活动。
市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尹为认为,这次合作既满足了新时代下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也是服务和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升级,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举措。
经开区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钱乔在致辞中表示,本次签约是经开法院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的起点,也是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的重要里程碑,为区政法系统今后的工作开展提供了好的思路。
武汉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武汉仲裁委办党组书记、主任罗平介绍道,近年来,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数排名“北上深广”之后的第五名,正致力于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对于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约,罗平主任指出,“诉讼+调解+仲裁”的多元解纷合作模式将诉讼的权威性、调解的灵活性和仲裁的专业性有机结合起来,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不仅能够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提升司法效率,还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司法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活动仪式上,经开法院与武汉仲裁委员会签署了《“诉讼+调解+仲裁”多元解纷合作备忘录》,双方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民商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利用武汉仲裁委员会广泛联系社会专业纠纷解决力量的人才和制度优势,构建诉讼与仲裁共同参与、共同协作、共同治理的联动解决工作体系为合作目标,并就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宣传引导机制、案件分流机制、协作调解机制、联合培训机制、工作联系机制和法律保护工作站等八个方面达成一致。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王丰伟在主持活动时指出,武汉经开区是“武襄十随”国家级汽车产业集群的核心承载区、武汉工业经济的主战场。近年来,经开区坚持创新引领,加快“三个优势”转化,深化推进二次创业和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活力不断增强,知识产权维权纠纷和相关案件不断增加,此次签订《合作备忘录》是进一步拓宽知识产权纠纷非诉解决渠道,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协同治理机制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
下一步,经开法院将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与武汉仲裁委员会深化合作,同心协力,保持常态化沟通,持续挖掘“诉讼+调解+仲裁”多元解纷的最优合作模式,扎实推进诉讼、调解与仲裁有效衔接,更好整合双方资源优势,促进纠纷早化解、快化解,促进司法与调解良性互动,实现让更多纠纷便捷、公正、高效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