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开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时,因被执行人不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不仅按原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全部还款义务还需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最终导致执行案款“越还越多”,为自己的不诚信付出了代价。
借款纠纷 达执行和解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涉案标的4万余元。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耐心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鉴于被执行人黄某态度诚恳,申请人史某同意以3万元与其达成执行和解,黄某不仅当场履行1万元,还承诺剩余2万元案款将尽快履行完毕。
拖欠履行 还理直气壮
执行和解协议生效后,申请人史某再未收到被执行人黄某一分钱,多次电话联系黄某均被拒接。经过多方查找,执行法官终于联系上黄某。然而,面对此前协商好的和解协议,黄某以工程款未收回为由,理直气壮说道“我又不是不还,现在是没钱还”。面对黄某如此“变脸”,申请人决定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释明利害 仍不以为然
执行法官向黄某释法明理,阐明利害关系,执行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就履行数额、期限等执行内容自愿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倘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和解协议,将面临司法拘留等制裁措施,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面临刑事制裁。而且一旦恢复执行,欠款利息将会按照原判决持续计算,最终需履行的金额将远比2万元多。黄某不以为然,坚称自己就是没钱履行。本案恢复执行后,执行干警在黄某的银行账户流水中查询近一年约有10万元的来往交易,对此黄某哑口无言。
司法拘留 忙悔不当初
“承诺”的失约不仅要付出“金钱”的损失,更要付出“自由”的代价。经计算,因和解协议到期未还款,按原判决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后,比之前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还款金额又多了2万元。至此,黄某仍需偿还4万元。鉴于黄某故意逃避执行,未如实汇报财产,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黄某眼见法官动了“真格”,连忙联系亲友筹款,但仅能凑够2万元,不足以履行全部案款。得知拖延履行会损失更大,黄某追悔莫及。在拘留期满后,黄某终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对自己逃避拖延执行的行为深刻反思,当场履行1万元欠款,并写下悔过书,承诺剩余1万元于一个月内履行完毕。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最基本的诚信底线。在此劝诫各位被执行人切勿将执行和解协议当作拖延、规避执行的手段,否则将面临更加严重的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经开法院将继续加大对不如实报告财产、逃避、规避执行等行为的惩戒力度,严厉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不法行为,坚决捍卫司法权威,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