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罪出入罪标准审查适用研讨会在经开法院召开
时间:2025-08-07 阅读:57
为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推动轻(微)罪前端预防,实现轻、重罪区别治理,推动罪刑合理化、均衡化,2025年8月7日,省法院刑一庭庭长官文生率队到经开法院就轻(微)罪出入罪标准审查适用这一重点问题开展专题研讨,会议由省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魏伟主持,市法院、武昌法院、江夏法院、东湖高新法院、经开法院分管院领导参会。
会上,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王艳对2023年以来全市审理的轻(微)罪案件情况作通报,指出法律适用理念、出入罪审查标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步工作建议。
经开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付海英就2023年以来经开法院刑事案件总体情况、轻(微)罪案件突出特点、主要审理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做发言。表明经开法院将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努力做到罚当其罪。
武昌法院、江夏法院、东湖高新法院分别围绕审理轻(微)罪案件的难点问题及经验做法做交流,在如何判断犯罪行为是否达到入罪门槛、如何量化犯罪情节轻重等方面,充分结合实际案例作分析。
研讨过程中,各参会法院重点围绕轻(微)罪案件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市法院刑一庭庭长李济森及刑二庭副庭长吴晶对各法院提出的堵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指导。
最后,官文生庭长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坚决守住最后一道防线,严格依法审理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做好法律适用引领,坚持正确适用法律,促进法治理念更新;三是积极开展探索实践,创新工作方法,化解疑难问题;四是做实做优沟通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凝聚法治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