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失信曝光台(2025年度第七期)
时间:2025-08-18 阅读:155
为维护司法权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现通过公众媒体平台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予以公开。同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被执行人,其出行、经商、借款、子女入学等方面将受到限制高消费,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彩铃提醒功能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
失信被执行人:范旭平
性别:女
身份证号: 1404281978****2043
住所地: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碾张乡西田甫村55号2户
执行案号: (2025)鄂0191执1278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4359.47元
失信行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失信被执行人: 樊鹏
性别:男
身份证号: 4205831995****1032
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砖瓦巷4号附1号
执行案号: (2025)鄂0191执591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12413元
失信行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失信被执行人: 王洪运
性别:男
身份证号:4203811986****7918
住所地:湖北省天门市拖市镇彭家沟新村三组14号
执行案号: (2025)鄂0191执2585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29755元
失信行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失信被执行人:江正红
性别:男
身份证号: 4201241973****0836
住所地:湖北省武汉新洲区辛冲街江禹村
执行案号: (2025)鄂0191执1303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153917.96元
失信行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失信被执行人: 刘三兵
性别:男
身份证号:4323221973****0497
住所地:湖南省南县三仙湖镇太星村第十五村民小组
执行案号: (2025)鄂0191执813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6500元
失信行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本院严厉敦促所有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主动向债权人或者到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阻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将会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社会大众可向法院提供相关线索,对被失信被执行人,请谨慎交往,并劝说其尽快履行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